法律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家一人有限公司。但可以与他人一起创办普通责任公司,因为我国没有限定一个人参与投资多少家企业。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在自己已经创办的一人有限公司的基础上设立分支机构,即分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59条第2款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是可以注册多家公司的。法律没有限制法人不能注册多家公司,但是若你成立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后,你之后注册的公司只能是两个股东以上的合伙公司,担任法人就可以成立。相反,若你一开始成立的是两个股东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且担任法人,那你仍可以在另外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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