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注册合伙企业需要什么资料?

深圳注册合伙企业需要什么资料?

2 个回答

如果您合伙人有异地公司的情况: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企业设立登记(一照一码)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合伙人为深圳市商事主体的可以免提交主体资格证明);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书(原件1份);

4.如合伙企业协议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的委托书(原件1份);

5.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原件1份)和委派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合伙人为深圳市商事主体的可以免提交主体资格证明);

6.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实缴出资的确认书。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合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原件1份);经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的评估机构作价的,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原件1份)(注:可由我局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相关信息的,可无需提交;否则需提交纸质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注:可由我局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相关信息的,可无需提交;否则需提交纸质文件)。

如果您这边合伙人都是大陆自然人,可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本人U盾或者数字证书即可

您有需要可以联系我 彭15013796531(微信同号)彭

您好,注册深圳合伙企业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或主体资格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详情可咨询13530698218万事惠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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