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的流程步骤有哪些?
2022-03-11 17:16:33
1.异议:填写《商标异议书》,并注明名称、商品类别、初步批准文号、初步批准公告号、异议理由。如果认为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还应当填写异议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商标名称和注册号。
2.答辩通知:商标局收到异议及相关证据后,将异议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0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申请人逾期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不影响异议程序。
3.补正(可选流程):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后,如发现异议申请存在需要补正的问题,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发出补正通知书,限期补正。
4.作出裁定: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作出裁定。
5.裁定的送达:商标局做出异议裁定后,将异议裁定送达被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两种裁决。
结果:(1)异议理由不能成立的,初步审定后的商标予以注册;(2)异议成立的,原初步审定商标不予注册。6.复审:对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异议裁定通知书》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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