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商标有什么特点?
2022-03-11 17:34:42
(1)集体商标不属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属于由若干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共同体组织,即表明商品或者服务来源于一个集体组织,该集体组织可以是特定的行会、商会等工商团体或者其他集体组织,特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提供者作为集体成员退居该集体之后。体现了其“共享”和“分享”的特点;
(2)集体商标是以每个成员的集体名义申请注册并归其所有,由全体成员使用的集体权利,体现在集体商标注册申请中,即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能申请,因为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能在其集体独立名称中拥有商标权;
(3)集体商标体现在商标的使用上,说明集体组织通常不使用集体商标,但该组织成员共同使用;如果它不是该组织的成员,则不能使用它;每个成员都有平等使用的权利,成员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同时,要对其集体成员的使用进行监督,对违反使用规则的成员进行处理;
(4)应制定集体商标注册、使用和管理的统一规则,详细规定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管理费。
(5)集体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得转让;
(6)当集体商标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损失时,应包括集体组织成员所受的损失在内;
(7)当某成员退出该集体时,他就不能再使用该集体商标,当某一新成员加入时,他就可以因获得成员的身份而使用该集体商标了,这种成员身份是不可以转
让的,以这种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商标使用权也不得转让;
(8)地理商标可以作为集体商标注册。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依据其章程接纳为会员;不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也可以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无权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