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商标异议申请不予受理?
2024-11-26 02:56:14
商标注册不予受理的原因(不限于)如下:1。申请文件缺少申请书副本、商标图样和申请人身份证件。2.申请以纸质形式提交,但不打印或印刷。3.未按要求使用正确的申请表;擅自修改申请表。4.申请表中未填写商品/服务项目名称。5.申请不是中文的;提交的文件、证明文件、证据材料为外文,未附中文翻译件并加盖申请人、代理机构或者翻译公司公章的。6.由于未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无法确定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
ans-serif, tahoma; white-space: normal;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7、申请书上申请人名称、所盖章戳或签字、所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不一致的。8、商标图样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
9、声明以三维标志、声音标志、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
10、申请人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像进行注册申请,未附送肖像人授权书的。
11、声明申请注册集体商标,未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集体组织成员名单的。
12、声明申请注册证明商标的,未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证明其或其委托机构有监督检测能力的证明文件的。
13、声明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未同时提交填写有共同申请人名称并由其盖章或签字的附页的;或提交附页但未声明是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
14、申请人为国内自然人的,未提交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申请文件的。
15、境外公证未同时附送认证文件的。
16、未向商标局缴纳规费的。
17、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但申请人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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