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商标被无端恶意反对怎么办?
2022-03-23 16:24:14
1.异议:填写《商标异议书》,并注明名称、商品类别、初步批准文号、初步批准公告号及异议理由。
2.答辩通知:商标局收到异议及相关证据后,将异议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0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申请人逾期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不影响异议程序。
3.补正(可选流程):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后,如发现异议申请存在需要补正的问题,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发出补正通知书,限期补正。
4.做出异议决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作出是否核准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商标局准予注册。
决定,颁发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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