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有什么好处?
2022-03-28 16:00:39
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权。但白与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天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同时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先取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申请人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根据上述规定,同样的发明可以在同一天同时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这样有什么好处?
1.确保申请人尽快获得专利授权和专利证书。
我们知道,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需要实质审查,所以一般比发明专利申请更早授权。当申请人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时,一般实用新型申请会更早获得专利授权,可以保证申请人尽快获得专利证书,尽可能缩短获得专利权的时间,以便申请人办理项目交易、宣传推广、资质认证、侵权维权等事宜。
二,尽量延长申请人专利的保护时间,提高专利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我们知道,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是10年,发明专利的保护期是20年。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先授权的,申请人已获得10年的保护期。如果发明专利也获得授权,申请人可以放弃之前的实用新型专利,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这样同一项发明的保护期将延长至20年。
而且,由于发明专利经过实质审查,其稳定性和权威性较实用新型专利大大提高,可以有效保护申请人的发明成果。
三是可以达到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同时分别申请的目的,弥补了独立申请的缺陷。
单独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好处是不需要经过实质审查,审查周期短,更早或更容易获得授权,有利于配合申请人对认证、交易和宣传的安排。缺点是实用新型专利稳定性差,容易无效,保护期短,因为没有经过实质审查。
单独申请发明专利的好处是一旦授权,专利稳定性更好,保护期更长。缺点是发明专利申请需要经过实质审查,审查相对严格,因此得不到专利授权的风险远大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且申请周期长,具有很多不确定性,不利于企业安排专利利用。
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正好可以取两者之长,避两者之短,对申请人来说是更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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