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深圳注册公司万事惠一站式服务平台!

  • 热线电话
  • 0755-83675288 13560715488
  • QQ
  • 省钱省心
  • 专业高效
  • 一对一服务
  • 安全保密

商标的合理使用

2022-05-27 14:30:59

1.合理使用的概念

合理使用是指在一定情况下,非商标所有人善意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并且这种使用不会引起公众对二者的误认或者混淆,所以这种使用是合法的,商标所有人不能以商标权的名义禁止这种使用。

由于合理使用是实践中解决大多数商标权与他人合法利益、商标权与社会公共利益冲突的有效途径,合理使用已成为许多国家商标权限制制度的核心和主要内容。

2.合理使用的条件

关于商标的合理使用,很多国家的法律如《法国知识产权法典》 《德国商标法》都有规定,《TRIPS协议》第17条原则上也有类似规定。一般来说,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构成合理使用:

(1)构成商标的文字为常用文字,除作为商标使用外,还具有其他含义。

(2)商标的合理使用应当是以正常方式表明自己的名称或者地址,或者表明自己的名称、种类、质量、原料、数量、功能、用途、产地、形状、工艺、用途等。商品或服务的正常方式。

(3)商标标志的使用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以不正当竞争为目的。

(4)客观上,商标标识的使用不会引起社会混淆和误解,不会妨碍商标权人的专有权益。

3.合理使用的表现

综上所述,合理使用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如果注册商标使用的文字或者图形不够显著,属于普通词汇或者图形,非商标所有人有权适当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和图形。比如“999”这个商标,如果非商标所有人使用这个数字来说明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那么商标所有人是无权禁止的。

(2)如果非商标所有人对构成注册商标的标记有合法的使用权,如姓名权人对自己姓名的权利、商号所有人对商号的使用权等。此时权利人可以适当使用这些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记,商标所有人不得禁止。当然,权利人反过来也不能禁止商标所有人使用商标。

(三)使用者正确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其他情形。这包括商标所有人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许可合同终止后,用户可以自行处置许可期限内制造的带有该注册商标的商品,商标所有人不得以商标权的名义进行干涉。在“配件”的交易中,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品带着注册商标成为他人商品的零件或配件,所以他人在销售过程中为了说明配件的来源而使用注册商标,商标所有人不得禁止这种使用。

上一篇:商标先用权
下一篇:限制商标权的理由

版权所有:深圳万事惠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53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4041065号

初步创业计算器

您的需求 :

您的昵称 :

您的手机 :

微信或QQ :

报价有疑问?完善以上信息

让我们更了解您的需求优先为您解答

您的创业初期预算 2326

成本费:111

人工费: 111

刻章费: 111

以上费用为所有范围整体估算

实际费用根据您所需办理的需求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