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合理使用
2022-05-27 14:30:59
1.合理使用的概念
合理使用是指在一定情况下,非商标所有人善意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并且这种使用不会引起公众对二者的误认或者混淆,所以这种使用是合法的,商标所有人不能以商标权的名义禁止这种使用。
由于合理使用是实践中解决大多数商标权与他人合法利益、商标权与社会公共利益冲突的有效途径,合理使用已成为许多国家商标权限制制度的核心和主要内容。
2.合理使用的条件
关于商标的合理使用,很多国家的法律如《法国知识产权法典》 《德国商标法》都有规定,《TRIPS协议》第17条原则上也有类似规定。一般来说,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构成合理使用:
(1)构成商标的文字为常用文字,除作为商标使用外,还具有其他含义。
(2)商标的合理使用应当是以正常方式表明自己的名称或者地址,或者表明自己的名称、种类、质量、原料、数量、功能、用途、产地、形状、工艺、用途等。商品或服务的正常方式。
(3)商标标志的使用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以不正当竞争为目的。
(4)客观上,商标标识的使用不会引起社会混淆和误解,不会妨碍商标权人的专有权益。
3.合理使用的表现
综上所述,合理使用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如果注册商标使用的文字或者图形不够显著,属于普通词汇或者图形,非商标所有人有权适当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和图形。比如“999”这个商标,如果非商标所有人使用这个数字来说明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那么商标所有人是无权禁止的。
(2)如果非商标所有人对构成注册商标的标记有合法的使用权,如姓名权人对自己姓名的权利、商号所有人对商号的使用权等。此时权利人可以适当使用这些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记,商标所有人不得禁止。当然,权利人反过来也不能禁止商标所有人使用商标。
(三)使用者正确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其他情形。这包括商标所有人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许可合同终止后,用户可以自行处置许可期限内制造的带有该注册商标的商品,商标所有人不得以商标权的名义进行干涉。在“配件”的交易中,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品带着注册商标成为他人商品的零件或配件,所以他人在销售过程中为了说明配件的来源而使用注册商标,商标所有人不得禁止这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