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商标权的理由
2022-05-27 14:31:24
传统上,各国商标法的立法和理论都注重对商标权的绝对保护,而对商标权的限制大多没有得到重视。无论是《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欧盟的《商标条例》,还是《TRIPS协定》,都很少有关于商标权限制的明确规定。但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发展,商标法理论和实践中越来越重视商标权限制问题,各国立法和国际条约中也开始出现商标权限制的内容。
综上所述,商标权限制出现的根本原因是因为社会、经济、文化条件的变化,需要重新调整商标权人与非商标权人、商标权人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利益平衡。这主要体现在两点。
1.凸显商标权制度的原始功能。
商标权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商标注册人的商标专用权,通过商标的使用保护商标所有人的商业信誉。因此,商标权制度界定了商标权的权利范围和保护范围,规定了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但在某些情况下,非商标权人的行为虽然形式上符合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但实质上并不妨碍商标权人的商标利益,不影响商标识别功能,损害商标权人的商业利益。此时不应视为商标侵权,应予以制止或制裁。比如一个商标的字是常用字,别人用这个字作为自己的名字。此时,商标权人和姓名权人均有权使用该词,姓名权人使用该词不会影响商标权人的商标利益。因此,商标所有人不能禁止姓名权人正当使用作为商标构成要素的文字,以保护姓名权人的合法权益。
2.防止商标权人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滥用商标权,造成不正当竞争。
比如,商标所有人对其已经销售的带有注册商标的商品仍然享有商标专用权,一方面,该商品已经归买方所有;另一方面,商标所有人可以以商标专用权的名义限制商品所有人的所有权,比如禁止他们再次销售该商品。这样,商标所有人就容易控制商品的生产和流通,人为地侵犯市场,垄断业务,从而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上一篇:商标的合理使用
下一篇:商标保护范围的概念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