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与商号权(商号权)的冲突
2022-06-13 17:10:43
从笔者所了解的商标与商号冲突的案例来看,商标与商号冲突的表现为3360。一是在先注册的商标与后注册的商号存在权利冲突,即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注册为企业的商号。二是先注册的商号与后注册的商标之间的权利冲突,即与其他企业的商号相同或近似的文字被注册为商标。商号冲突有四种类型:
1.“克隆”国外知名品牌引发的冲突
“克隆”行为是指行为人在境外将国外著名品牌注册为企业名称或商标,然后以授权生产、委托加工、监制等方式,委托境内企业以境外企业的名义生产同类产品,在产品上恶意突出与国际著名品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企业名称中的商号,误导消费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如某省的林某、石某通过深圳的中介介绍,委托香港的一家中介公司,于2000年5月在香港企业注册处注册了意大利金利来(香港)服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然后林自称是金利来公司在意大利的独家代理,并于2000年9月1日授权一家服装厂和一家织布厂为其授权生产厂家。2000年9月6日,林授权金为其在某省的特许经销商。林某、石某将原“金利来”商标所有人3354香港金利来(远东)有限公司以与注册商标相同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在境外注册,侵犯了香港金利来(远东)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
2.“搭便车”国产知名品牌引发的冲突
“搭便车”行为是指行为人将他人市场声誉较高的商标的文字注册为自己的企业名称,或者将他人市场声誉较高的商号的文字注册为自己的商标,利用他人商号和商标的声誉误导消费者,使其认为企业与注册商标所有人之间存在某种联系,从而达到自己获利的目的。如1999年12月14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诉四川中信旅行社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案。“中信”和“中信”是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注册的服务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四川中信旅行社在其名称中使用“CITIC”的注册商标,并以“CITIC”作为其服务标志,导致许多客户将该旅行社误认为中信公司的下属单位。于是,中信公司把四川中信旅行社推上了被告席。
3.域名抢注引发的冲突。
先占,即行为人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先注册他人驰名品牌的商标,使得创立驰名品牌的企业使用其商号成为非法使用人,侵权人甚至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创立驰名品牌的企业侵权。比如上海首例服务商标抢注案。1997年2月,上海新金月渔村餐饮娱乐有限公司宣布在上海郊区318国道旁开业,该公司拥有1500个餐位和数百个停车位,经营纯正的广东海鲜。该公司在远离市区的地方经营餐饮,但出乎意料的是,其业务蒸蒸日上,创下了上海餐饮业的最高经营纪录。到1997年底,金悦渔村已经在上海开了三家大型连锁店,总营业面积达35000平方米,成为上海最大的连锁海鲜酒家,很快成为上海餐饮界的一匹“黑马”。1998年4月,金悦渔村申请“金悦渔村及地图”注册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驳回。参见[(1998)标审(三)比字第781号]。驳回理由:该商标与上海南加洲金悦酒店有限公司于1997年11月28日为类似服务申请的“金悦”商标相似。辛辛苦苦经营了一年多的金悦渔村,从没想过自己的企业品牌被别人抢先注册了。金玉村随即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要求驳回“金悦JYCW”商标的注册申请。商标局在审理后裁定了金悦渔村的异议申请,认为“金悦”在上海餐饮行业已具有相当的知名度,成为上海餐饮行业区分服务来源的显著标志。被异议的金悦饭店在42类餐饮服务中申请注册“金悦JYCW”商标,客观上损害了异议人的商业利益,容易混淆消费者,对初步核准的“金悦JYCW”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4.老字号注册商标引发的冲突
我国历史上留下的中华老字号很多,大多是历史上因经营某种商品或服务而出名的店铺或个人的名字。它们直接代表了其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和特点,在尚未实行商标制度的时代起到了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有的经营者用两个经营者相同的文字注册老字号的商标,通过商标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然后起诉使用相同老字号的同行竞争者商标侵权。例如,1999年初,北京宣武大栅栏“抱犊峰”发现东城东直门内大街金生隆抱犊峰酒楼名下有“东安商场抱犊峰”小字,并在店内张贴了关于抱犊峰的告示牌,认为侵犯了宣武大栅栏抱犊峰专用商标权,于是向工商部门投诉。经查,牛肚馆现经营者冯的祖父冯天杰,于清光绪年间从山东临清来京,在原东安门大街(今东华门大街)摆摊卖牛肚。因其做工精细,人们给他起了个外号叫“牛肚凤”,后来搬到了原东安市场。他祖父的遗物“牛肚季风”,以及铜酒壶和火锅,从那时起一直经营牛肚。冯的父亲冯金生在继承父业的基础上,对调料的配制进行了改进,形成了独特的风格,并由摆摊经营改为店铺经营,正式名称为“金生隆”,俗称“包都丰”。1956年公私合营,合并东安市场8家经营传统小吃的企业,统一“金生隆”名称。宣武大栅栏“吹肚”的创始人冯立山,自清光绪年间也曾在北京后门桥做过吹肚手术,至今已有百年历史。第四代传人冯光举继承了父亲的生意和戏曲
注册了“爆肚冯”商标。双方都姓冯,又都经营爆肚,还都小有名气,距今也有历史考证。宣武大栅栏“爆肚冯”行使“爆肚冯”商标专用权与金生隆爆肚餐厅使用“爆肚冯”老字号发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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