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词、字母和数字的近似
2022-06-16 15:13:53
一个由文字、字母、数字等元素组成的商标,两个商标是否相似,应从文字的字体、读音、含义三个方面进行考察。商标的文字、字母、数字近似在商标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商标的文字、字母和数字相同。文字,尤其是汉字,有一词多义的特点。当两个商标的文字相同,但读音和含义不同时,由于外观识别相同,应该是近似商标。如“民乐”和“闵月”。再比如“HERB”和“HERD”是否和“HERO”类似。这三个商标都是英文单词,每个单词由四个字母组成,前三个是H、E、R,也就是结构和排列顺序完全一样。三个单词的第四个字母分别是0,B,D。虽然不同,但形状相似,容易造成视觉上的混淆。它们应该是相似的商标。有些商标的文字相同,但排列组合不同。一个商标只要不能确定识别方向,就应该是“梅朵”、“梅朵”等近似商标。
(2)商标文字与字母含义相同。一个商标具有相同含义的文字和字母一般被视为近似商标。比如,在中国的市场上,当一个有意义的外文单词商标出现时,经营者往往会翻译成中文进行宣传,消费者往往会用中文阅读。“皇冠”商标意为“皇冠”,人们习惯称之为“皇冠品牌”。如果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CROWN”商标和“皇冠”商标,无疑会混淆消费者。但有些商标含义相同,不能是近似商标。在这种情况下,商标词虽然意思相同,但读音不同,外观不同,消费者就更容易区分其中的区别,比如“四不同”、“麋鹿”等。
(3)商标词读音相同。读音不同、含义不清的词,应视为近似商标。如“丁煌”和“丁煌”。汉字享有优先权。另外,两个商标中有一个是汉字,后者以其汉语拼音申请注册,一般应视为近似商标。
(4)如果一个商标的文字、字形相似,容易使消费者误认,则应认定为近似商标。例如直觉的错误识别。尖庄和左青,洋河和杨可;联想错误:“大”和“太大”。
(5)商标的两部分是平行结构,第二位没有所有人。两部分的组合没有产生任何新的含义,与在先权利的两个商标相同,应视为近似商标。例如,后来申请的“乐嘉万宝”商标与早先注册的“乐嘉”和“万宝”两个商标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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