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深圳注册公司万事惠一站式服务平台!

  • 热线电话
  • 0755-83675288 13560715488
  • QQ
  • 省钱省心
  • 专业高效
  • 一对一服务
  • 安全保密

发票开具错误,应该作废还是红冲?

2021-05-26 17:05:54

  财务人员经常会遇到发票开具错误的情况,哪些情形可以作废?哪些情况只能红冲?今天给您讲清楚~

 

  一、作废发票处理

 

  作废发票需要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当月发票且发票联次齐全

  (2)销售方未抄税(增值税发票)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未通过认证

 

  二、发票红冲的常见情形

 

  下列3种情况是常见的发票红冲情形:

 

  (1)发生销货退回

  (2)开票有误

 

  (3)应税服务终止

 

  注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三、常见问题

 

  1.A单位取得了一张票面税率栏次填写错误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应该如何处理?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因此,可将已取得的发票联次退回销售方,并要求销售方重新为A单位开具正确的发票。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现开票有误的,应如何处理?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现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自2019年9月20日起,纳税人需要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17%、16%、11%、10%税率蓝字发票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办理临时开票权限。临时开票权限有效期限为24小时,纳税人应在获取临时开票权限的规定期限内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

 

  3.纳税人当月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发现开具有误,能否在当月作废该张发票?

 

  答: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纳税人开具电子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的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上一篇:发票系统2.0版常见问题,持续ing
下一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对运行环境有哪些要求?

版权所有:深圳万事惠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53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4041065号

初步创业计算器

您的需求 :

您的昵称 :

您的手机 :

微信或QQ :

报价有疑问?完善以上信息

让我们更了解您的需求优先为您解答

您的创业初期预算 2326

成本费:111

人工费: 111

刻章费: 111

以上费用为所有范围整体估算

实际费用根据您所需办理的需求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