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商标权需要注意的问题
2021-06-11 15:33:11
出租商标就是商标许可使用的另一种说法,也就是商标权人将授权让许可人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将这种商标许可行为说成商标出租,其实也没错。因为商标许可就像把商标出租借给别人使用,一般是要交付一定许可费并约定许可年限,因而不少商家与品牌之间通过商标授权合作,长期合作的还会按时续签商标许可合同。
规定授权使用商标的时间是因为商标本身承载的价值会随着时间的增长,因其市场认可度、知名度、扩散力、影响力等很多不可控因素发生较大变化,商标出租价格也要随之波动变化,所以都不会把商标出租价格定好。
出租商标按照商标权的出租程度,或者说被许可人获得的权利限定,可以划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独家授权独占使用,也就是包括商标注册人在内的所有人中,只有被许可人可以使用这件注册商标,这种方式也叫商标独占使用许可。
第二,独家授权,只有商标权人和被许可人有合法权利使用商标。
第三,一般出租,除了商标权人以外,还有多个被许可人都可以使用被出租的注册商标。
出租商标的,双方当事人除了需要签订一份书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然后将商标许可事宜报备商标局,商标局公告后生效,经备案后的商标出租行为可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为了保护商标出租双方各自的利益,要记得备案啊。
最后还有很重要的一点,这属于商标法里明文规定的哦,出租注册商标的,即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选择哪种商标出租方式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然后要做商标许可备案登记,这个可以请商标代理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