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几种类型及区别
2021-06-11 15:35:30
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年轻人走上了自主创业的道路。但是不少创业小白还没搞明白注册公司时分为几种类型,也不明白这几种类型的公司有什么区别。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来详细讲解一下。
首先根据分类形式的不同公司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根据承担债务的责任不同可分为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
2、根据控制与依附关系不同可分为母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3、根据管辖系统不同可分为本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不具法人资格)
4、根据信用等级不同可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人合兼资合公司。
一、债务承担责任区别
无限责任公司:是指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的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公司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公司。
两合公司:是指公司的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另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全体股东仅以各自持有的股份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股份两合公司:是指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另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其持有的股份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公司。
二、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
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而分公司则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