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怎么合理避税」外籍个人取得的各种补贴哪些可免个税?
2021-04-19 09:04:53
案例介绍:
昨天
金融事务
行政机关在审核某外资企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纳税申报时,发现该企业在报销外籍员工部分费用时,未执行相关免税规定,擅自减免费用。经核实,企业在2017年报销外籍员工住房补贴时,不仅批准了规定租金费用的免税,还将所有非免税餐具购买费用纳入免税范围。此外,企业还将合理避税的外籍员工的已故公司探亲的旅行社费用纳入免税审批的广义报销范围。
金融事务
工作人员给企业做了详细的法律解释,咨询税退了
个人所得税
,并按时收取滞纳金。
法规研究:
根据《商务部关于免除外国个人相关补贴的决定》
个人所得税
《关于实施困难的批复》(国税发〔1997〕54号)和《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个人后续管理困难取消和下放的通知》(国税发〔2004〕80号)明确规定,外国个人取得住房补贴、住宿补贴、洗衣费、搬迁费、差旅费补贴等。外国个人在审批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应及时提供相关有效的汇票和证明资料。《商务部关于外国个人取得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国际标准实施困难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336号),具体来说,外国个人可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待遇,仅限于外国个人乘坐交通工具往返于中华民族就业地点与其中产阶级居住地(包括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之间的费用,每年不超过两次。
符合明确规定:企业在报销外籍员工住房补贴和探亲费用时,只有租赁费和探亲旅行社费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而死者租赁费和探亲旅行社费以外的餐具购置费应计入当期工资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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