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变更」深圳公司变更登记是什么?深圳的公司变更登记是怎样的?
2022-06-22 14:23:16
1.申请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的期限
(一)公司变更名称的,必须自变更决定或者决定人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公司变更住所,必须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后,方可迁入出租房屋。
(3)公司变更董事长的,须在变更决定或决策人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4)企业变更注册资本的,必须在自有股份全部缴清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减少注册资本的,必须在减少注册资本的决定或决策人发出邮件后90天内申请备案;
(5)企业经营范围发生变更的,必须在变更决定或决定者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新项目需进行适当审查的,需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6)公司变更品种的,必须按照拟变更企业类型设立的国际标准,在规定的月内申请变更登记;
(7)承担法人变更责任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的,必须自公司主要股东变更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法律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或者公司董事、监事变更名称的,必须自名称变更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八)因企业重组、公司分立而存续的企业,其登记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自企业合并、公司分立的决定作出之日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90日后,申请变更登记。此外,企业规章修改不涉及备案事项的,企业应当将修改后的下级企业规章或者企业规章条例草案送原备案管理机关备案;执行董事、董事会和企业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原企业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