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保护计算机软件的利与弊
2022-07-11 17:27:34
相对于著作权法在软件保护上的软肋,利用专利法保护软件显示出自身的优势:首先,专利法可以保护软件最有价值、最核心的思想和功能。当软件与硬件相结合,将其构思融入其“功能”时,软件就可以成为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可以说是在更高的层面上为软件提供了保护;其次,专利法赋予软件所有者的排他性可以鼓励人们调动软件开发的积极性,促进软件技术和整个软件产业的发展。第三,专利法的保护期比著作权短,更适合软件更新快的特点;第四,专利法要求软件所有者公开软件专利,让公众可以自由借鉴和创新,既能有效避免现有软件的重复开发,又能使软件的思想得到专利法的充分保护。
利用专利保护软件的上述优势,使其在软件法律保护地位之争中赢得一席之地。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问题。3360第一,不是所有的计算机软件都能受到专利法的保护,不与硬件结合的软件仍然不受保护;其次,计算机软件的专利审查时间长,使得很多商业寿命短的软件不得不放弃申请专利的机会;第三,软件专利审查的“三性”过于严格。比如软件产品相互借鉴的现象非常普遍,大部分软件很难达到创造性的要求,这就给软件专利申请设置了很大的障碍。第四,专利不能直接为软件提供国际保护,软件具有地域性。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中,要求在一个成员国获得专利权。如果想在另一个成员国得到保护,必须单独提出专利申请,这给软件专利的国际保护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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