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基本规则
2022-07-12 17:24:05
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发明人或设计人的认定不仅关系到署名权,还涉及到“一奖两奖”的经济利益,甚至决定了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归属。因此,认定发明人或设计人是解决专利权属纠纷的首要问题。
在实践中,判断创造性贡献时,要分解发明创造的实质性技术成分,提出这些成分的人就是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对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特别需要审查谁完成了独立的专利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谁对该技术方案作出了创造性贡献,谁就是发明人;就外观设计而言,谁对其主体部分的设计做出了创造性的贡献,谁就是设计师。有两个以上的人共同构思一项发明,并对该项发明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为共同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在完成发明创造的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便利或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能成为共同发明人或设计人,更不能成为独立发明人或设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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