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反淡化保护的积极意义
2022-07-19 16:49:14
商标淡化的积极意义通常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有利于保护竞争。一个商标一开始是没有价值的,只有和商品或服务结合起来才有价值。没有一个商标天生就是驰名商标,也没有一个商标天生就值得特殊保护。商标之所以驰名,是因为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质量得到了一贯的保持,消费者普遍认同。商标反映了企业的良好信誉。作为经营者,要在一夜之间为自己的商品或服务建立良好的口碑,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他不得不付出大量投资,冒着巨大甚至破产的风险。经过长时间的努力,才有可能获得这个好名声。而且这种良好声誉的获得是没有止境的,因为驰名商标是动态的,只有驰名商标的所有人不断努力维护商标的声誉,才能得到公众的长期认可。因此,驰名商标比普通商标凝聚了更多的智慧、金钱和汗水。将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扩大到不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是对驰名商标所有人努力的尊重,是对有序竞争的确认和鼓励。相反,如果在不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驰名商标而不加制止,任其泛滥,必然会鼓励更多的恶性搭便车行为,阻碍公共利益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是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消费者总是希望以尽可能少的努力买到最好的商品或服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标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向导。然而,由于传统商标权仅限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而消费者又是非常普通的人,他们既没有义务也没有能力做到足够专业,能够清楚地区分充斥市场的各种商业标识。因此,一旦驰名商标被他人使用在不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势必容易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解,他们会想当然地认为,商标淡化人的商品或服务与驰名商标所标注的商品或服务具有相同的质量或相同的来源,从而激起其消费欲望,甚至损害消费者自身的利益。商标反淡化理论的建立排除了驰名商标的不当使用。消费者不再需要对市场上的驰名商标感到困惑。他们可以确信,即使在不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看到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也与原商标标注的商品或服务相同,因此可以放心购买或接受服务。此外,假设商标淡化者的商品或服务质量不低于被淡化商标所标注的商品或服务质量,甚至更好,此时,商标淡化者使用他人驰名商标的行为仍属于搭便车行为,构成与其他行业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因此,虽然看起来没有直接损害消费者的利益,甚至可能会增强公众对这一驰名商标的信任度,提高其美誉度,但从长远和整体来看,造成了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最终损害的还是消费者的利益。
上一篇:世界主要国家商标反淡化立法进展
下一篇:商标权与商号权冲突的法律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