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和商标的区别
2022-07-19 16:51:49
域名又称网址,是主体通过计算机登录互联网的地址。一个完整的域名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分组成,每个部分之间用英文句号分隔”。(点)”。在一个完整的域名中,最后一个点的右边部分称为顶级域名或一级域名。比如cn是域名sina.com.cn中的顶级域名;最后一点左边部分称为二级域名,二级域名左边部分称为三级域名,以此类推。例如,新浪在域名sina.com.cn是一个三级域名。作为在互联网上识别和定位计算机的分层字符标识符,域名对应于计算机的IP地址,它旨在方便人们访问网站或发送电子邮件。可见,域名和商标都具有识别功能、公示功能和排他性功能,但二者又有明显的区别。
随着互联网在全球的迅速普及,域名将成为公司的电子商标,虽然域名和商标在各自领域都是独一无二的,在识别和专属功能上有共同点。但是,域名和商标还是有区别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适用对象不同。
商标是用来识别商品和服务的,只能在商品和服务上使用;域名是为了方便人们使用互联网而产生的,是网络地址和电子邮件地址的识别标志。
2.成分不同。
商标由文字、图案或其组合组成。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也是侵权行为。域名由字母或数字组成,域名的唯一性是全局性的。只要某一级域名不一样,就不属于同一个域名,同一级域名中的字母或数字不一样,就不属于同一个域名。
3.认定的依据不一样。
根据国际商标和服务分类系统,注册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商标是可能的和合法的。同一国家和不同国家的不同法律主体对同一商标分别享有权利是一种普遍现象。域名的唯一性是绝对的,即无论主体从事何种业务,也无论其位于不同国家,都不可能注册同一个域名。
4.排他性的基础是不同的。
注册商标在不同种类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或者超出申请注册的地理范围,或者超出注册有效期,都不具有排他性。商品的种类、地域性和时效性是商标排他性的基础。一个注册的域名,只要缴纳域名注册费和相应的域名续费,就可以在全球范围内无限使用。唯一性和先申请先注册原则是域名排他性的基础。
5.获得的原理是不同的。
域名要先注册,不注册就不能在网上用。商标取得的原则因国家而异。有的国家采用在先注册原则,有的国家采用在先使用原则,有的国家采用折中方案。
6.不同的访问。
商标注册由各国专门机构根据本国法律独立进行,商标注册所需的审查和比较只限于国家或独立司法管辖区。因此,存在不同国家的法律主体对同一商标分别享有权利的情况。域名由不同国家的注册机构独立注册。只有在没有人注册域名的情况下,才可以注册域名。不同国家的法律主体不可能对同一域名主张权利。
因此,商标所有权不等于域名所有权,任何国家的商标所有人都不能将其商标权延伸到世界范围的网络,而不是主张对域名所有人的与任何“商品类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文字的域名进行先占。相反,这将严重影响注册域名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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