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与域名的冲突
2022-07-19 16:52:17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意识到一个现代企业离不开互联网。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许多外国企业在互联网上建立了自己的服务器和主页,以形成互联网网站,并相应地为自己的网站注册了域名。依托互联网和服务器,综合运用文字、图像和声音,向全世界形象生动地展示企业形象,发布企业最新消息,宣传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让全球潜在的贸易伙伴浏览和查询。依靠多媒体的神奇功能,可以快速提高企业知名度,增加贸易机会。在这种情况下,网站、主页、域名就成了展示企业信息的前台窗口。同时,由于规定了特定的域名只能由整个互联网中唯一的单位使用,从技术角度来说,域名是解决互联网中地址对应的一种手段,其中包含了智力劳动的成分;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域名已经成为一种虚拟空间的文化;从商业角度来说,域名被誉为企业的网络商标并不为过。通过域名访问企业主页已成为展示企业信息、开展电子商务的必要窗口。事实上,域名与注册商标或名称具有相似的含义,其商业价值日益受到重视。
但目前域名管理机构适用于域名的注册,除了域名格式、唯一性原则和在先原则外,对域名本身基本没有限制性规定,也不承担商标检索的责任,域名管理机构与注册商标和企业名称的管理机构无关。同时,互联网域名的注册和使用目前还没有受到各国政府或各国法律法规的规范。从法律角度来说,域名与注册商标或厂商名称无关。此外,由于一些技术原因,域名与注册商标或名称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一些不协调。
近年来,关于域名的纠纷越来越多。中国很多企业发现自己的商标或企业名称(或两者)被境外机构在互联网上注册为域名,导致中国企业无法以自己的商标或名称进入互联网。甚至有的组织或个人率先用某企业的商标或厂名注册域名,然后向某企业高价转让或许可中国企业使用该企业的商标或厂名作为注册域名。针对这些现象,中国有什么对策?如何界定域名使用中各种纠纷的法律性质?谁侵权?侵犯了哪些权利?适用什么法律?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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